独山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成都局管段工程第一 批次(麻尾镇、上司镇)临时用地的批复
独山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成都局管段工程第一 批次(麻尾镇、上司镇)临时用地的批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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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公司报来关于黔桂铁路增建二线成都局管段工程第一批次 ( 麻尾镇、上司镇 ) 临时用地《临时用地申请书》及相关资料收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土地复垦条例》《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》《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》《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》 ( 自然资规〔 2021 〕 2 号 ) 等法律法规规定,经审查,批复如下:
一、 原则同意该项目临时用地,用地位于独山县 麻尾镇象山社区、和平村、麻尾村; 上司镇盖寨村 、学庄村、峰洞村。临时 用地 使用土地共 涉及 12 个地块,面积 共计 11.4624 公顷,其 中,农用地面积为 7.5475 公顷(林地 6.2233 公顷< 乔木林地 1.9154 公顷、竹林地 0.0735 公顷、灌木林地 4.0511 公顷、其他林地 0.1833 公顷>,其他草地 0.2611 公顷,农村道路 0.17 30 公顷,养殖坑塘 0.8901 公顷) ; 建设用地 3.6511 公顷(商业服务业用地 0.2898 公顷、工业用地 3.3613 公顷)、未利用地面积为 0.2638 公顷(全部为裸岩石砾地)。
二、该临时用地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的 拌合站 、工棚 、弃渣场 、 办公用房、施工便道、钢筋加工厂、材料堆场。你公司在建设中不得改变批准用途,不得超批准范围使用土地,不 得出售、抵押或转让,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; 不得妨碍道路交通,不得损坏通讯、水利、供电线路等公共实施,不得造成安全隐患。
三、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 4 年,自批复之日起计算。
四、 你公司应 严格执行安全、环保等有关部门的要求,落实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、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。临时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环保、林业、水务、公共安全等部门行政许可手续的,你公司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手续,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土地。
五、 项目开工前 你公司需 按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,严格落实防范措施,对可能造成地质灾害的必须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,编制应急处置预案,严禁形成高陡边坡,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。
六、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,你公司须自行拆除地上的临时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他设施,及时清理废弃物,并在规定期限内,恢复 土地原地类或使土地达到可供利用状态,严格落实恢复责任。
独山县自然资源局
202 6 年 1 月 21 日